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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?

来源:未知点击: 发布时间:2021-11-16 11:52
不久前,吴某与刚返乡的朋友贾某聚会,餐桌上二人相谈甚欢。贾某声称,想做些小本买卖,但因刚回老家,资金暂时周转不开,故向吴某借了一笔钱。二人写了借款合同,明确了借款利息以及其他事项,但是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。当时,贾某一再向吴某保证,说只要手头资金能周转开,立马还钱,绝不拖欠。吴某碍于情面,也没有执意要求。
 
事后,吴某担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,不知何时能要回这笔钱,想咨询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,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?
 
 
 
温州讨债公司律师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条:“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”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一条:“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,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”
 
也就是说,吴某可以与贾某在合同中补充还款期限的条款,或者随时可以要求贾某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。
 
李爽指出,民间借贷纠纷的很多问题源于借款流程不规范。首先,书写借条时应写明出借人、借款人、借款时间。有利息或担保人的应在借条上注明,千万不可在留有空白的借条上轻易签字。同时建议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。除此之外,归还借款应该通过银行转账,若通过第三人还款的,不仅要银行转账或第三人打收条,而且还应有出借人对第三人代为收款的书面授权书。若签订的是借款合同(协议),出借人在交付款项后,应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或补打收条,否则光凭借款合同(协议)只能表明借贷的合意,没有办法证明借贷实际已经发生。
 
正所谓“亲兄弟明算账”。这一俗语所阐述的道理,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尤为值得人们深思。李爽律师提醒,在民间借贷中,出借人应就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。因此,在出借款项的时候一定不要碍于情面,既然把钱借给了他人,就要约定清晰明确,留好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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